费用下调消息
最新消息:
自2023年5月15日起,内地居民可向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签注申请。
2023年2月6日起,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
为给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提供更大便利,根据《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有关精神,现决定进一步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实施。
2019年4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内地居民可以在国内任一出入境受理点办理绝大多数种类出入境证件,不受户籍地限制。
办理条件
1、个人首次赴香港或澳门旅游。
2、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
3、除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
温馨提示: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办理材料
2、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首次申领,均将采集或核验指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
3、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规格48mm×33mm)。(照片可在当地出入境办证大厅或者公安局指定照相馆拍摄)
4、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免交)原件及1份复印件(A4)。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6、委托人代为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
7、如持证人希望使用自助查验通道通关,还应在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不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签署)。
注意: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还应由父(母)亲陪同办理,交验父(母)亲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表明监护关系的户口本等);
父(母)亲委托他人陪同的,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和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名署时)、陪同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常州市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https://s.nia.gov.cn/mps/index.html
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日起10个工作日;急事急办的5个工作日。
注: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60元/证
前往港澳通行证
40元/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
15元/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次有效签注
30元/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80元/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
120元/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
160元/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24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