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常州市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如下,请大家注意,符合条件的朋友记得申领。
一、常州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乘以相对应的产假或休假天数。
二、2025年11月起,企业职工生育津贴直接发到个人账户
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提升经办服务质效,切实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精神,常州市将对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进行调整。
自2025年11月1日起,按规定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并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其生育津贴可以由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
三、生育津贴发放条件是什么?
职工生育时其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连续参保缴费满10个月。
四、所有参保职工生育津贴都发到职工个人吗?
有两种情况的生育津贴发放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仍维持原渠道发放至用人单位:一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生育津贴;二是所有参保男职工的护理假津贴。这两类津贴均按原渠道,由医保经办机构拨付至对应用人单位。
五、领取失业金人员新政实施后该怎么领取生育津贴呢?
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津贴仍按照原渠道发放,即在产(休)假结束次月,携带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医保经办机构依申请发放领取失业金人员生育津贴至个人。
六、个人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只需在30个工作日内,登录 “江苏医保云”APP,通过 【我要办】-【生育津贴发放个人】模块在线申领。请准确填写参保人本人的一类卡银行账号信息,确保待遇及时支付。
请注意:如果您在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未主动提供银行卡号等信息,生育津贴将仍按原渠道发放至用人单位。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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