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常州青年人才双资助这项资助政策涉及生活、租房、购房三个方面。补贴对象、条件、资金一起关注!
一、常州青年人才生活资助
(一)资助条件
在常州首次参保并连续缴满6个月以上。
资助对象:
毕业两年内,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
(二)资助标准
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300元资助,资助期限3年。
(三)申请流程
免申报,大数据自动获取人才学历和社保信息,从人才参保的第7个月起,生活资助每月发放到人才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1、该项政策采取免申报方式。
2、数据比对。运用金保系统数据、人才地图数据检索比对人才的社保、学历信息,自动生成生活资助发放的人才名单。
3、制定方案。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制定资助方案,报市创新办备案。
4、下达资金。从人才参保第7个月起,市财政局根据最终资助方案下达资金,生活资助按月发放。
二、常州青年人才租房资助
(一)租房资助对象
毕业两年内,由常州市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
(二)资助条件
1、在常州首次参保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2、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3、租房居住,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备案(登记)。
(三)资助标准
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500元资助。资助期限3年。
三、常州青年人才购房资助
(一)资助对象
2021年1月1日后我市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包括在境外取得学士学位以上的以及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工作的。
(二)资助标准
2023年1月1日后常州市企业新引进的人才,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8万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5万元购房资助。此前引进的人才仍按博士研究生25万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3万元的资助标准执行。
其他:
1、缴纳社保是指由人才在常州的就业企业缴纳社保。人才在资助期内离常或企业停止缴纳社保的,停止有关资助的发放。
2、购房资助不得重复享受,享受购房资助的房屋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三)资助条件
1、人才引进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
2、在常州首次参保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拓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