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终止等应及时办理公积金账户 注销登记手续。
问:组建新企业后,原来的企业公积金账户是否需要办理注销手续?
答:单位因合并的,应办理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手续。除此之外,单位发生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终止等情况的,也都应及时办理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手续。
问:单位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在哪里办理?
答:办理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手续的,经办人应携带单位登记证等注销材料,至缴存地所在的归集管理部门办理申请。
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凭归集管理部门签名并加盖业务审批章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注销登记表》,以及单位所有申报材料,到中心服务窗口办理。
问: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的手续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请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办理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手续:
(1)《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注销登记表》(QR-B-103)(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注销的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原件一份;
(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证》原件;
(4)转入托管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申请表》(QR-B-107)(一式一份)。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注销登记表》(QR-B-103)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申请表》(QR-B-107)可登录常州公积金网站(http://gjj.changzhou.gov.cn/),在“下载专栏”的“单位业务”中下载。
温馨提醒
单位注销公积金账户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在办理申请前单位应先清理缴存职工账户:如果符合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要及时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如果职工有接收单位的,要通知职工办理转移手续;如果职工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要为职工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公积金托管户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常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常州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比例)、公积金办理入口、公积金查询/提取/贷款/缴存、公积金利率、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