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常州从2月1日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目前为满足部分市民的燃放需求,确保安全燃放,我市在各区禁放区外设立一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目前已确定如下:
1、钟楼区:312国道以北,工业大道以西,钟楼区邹区镇灯博广场。
2、天宁区:中吴大道以北、雕庄路以西,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东侧空地。
3、武进区:滆湖公园东门门口广场。
4、金坛区:华城路以南、复兴路以东、南二环路以北,前居午村组空地。
5、新北区:龙虎塘街道新科路,常州高新区光伏产业园区管委会广场。
6、经开区:漕常路和232省道交叉路口向东一工地区域。
烟花随意燃放具体处罚方式: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