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各位亲们,一年一度的公租房年审又拉开序幕了,你们都准备好了吗?我给您送上年审办理“宝典”,把那些难办的事儿都交给“数据”,让您少跑腿,成为本年度年审“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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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公租房目前有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共有产权三种保障形式,本年度需要年审的,就是领取租金补贴(货币)和领取实物安置(房子)的保障家庭。共有产权公租房暂不在年审之列。以2017年为例,上半年的年审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下半年的年审时间为7月1日到9月30日。
年审标准:
最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
①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②持有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
③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
④家庭成员名下无汽车、无非居住类房屋、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股东;
⑤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⑥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单身人士须年满35周岁)。
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
①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②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080元(含)以下;
③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
④家庭成员名下无汽车、无非居住类房屋、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股东;
⑤1人家庭金融资产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2人家庭金融资产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3人及以上家庭金融资产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
⑥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单身人士须年满35周岁)。
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
①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②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630 元(含)以下;
③无房且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
④家庭成员名下无汽车、无非居住类房屋、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股东;
⑤1人家庭金融资产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2人家庭金融资产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3人及以上家庭金融资产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
⑥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单身人士须年满35周岁)。
还有就是:拥有汽车或商业用房的家庭不得申请、享受保障性住房。
年审去哪儿办?
年审的办理地址是“主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窗口”,记得是“街道”,而不是“社区”哦,具体是: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去办年审,我需要带什么?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我该啥时候去办理年审呢?
1、如果您是领取租金补贴的,请看您的申请编号,编号中的第四位数是偶数的,就在2018年的4月1日——2018年6月30日前往窗口办理年审。比如说:DZ060023、KT100125、GZ160089……
2、如果您是实物安置的,只要拿出您最新的保障房承租合同,例如:合同有效截止日期是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的,就是2018年的4月1日——6月30日办理年审。
【小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