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常州港澳通行证签注异地办理指南来了,包括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1、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省内非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
(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在我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
(3)其他人员。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外省户籍居民(备案地非我市的登记备案人员除外):
(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常州户籍居民的父母、配偶、子女。
(3)其他人员。
申请材料
1、在省内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就学的本省非按需申领护照地区户籍申请人还须提交:就学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的在学证明。
2、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出入境证件还须提交居住证。
3、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
4、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5、监护证明、监护人意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
6、符合公安部原有跨省异地办证政策的申请人还须提交:符合公安部跨省异地办证条件的证明材料。
7、本省非按需申领护照地区户籍申请人办证还须提交:政府部门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
8、现役军人须提交:军人身份证明9、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材料。
10、《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11、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须提交: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12、未满16周岁的、户籍为未实行护照按需申领地区的申请人须提交:户口簿。
13、符合“全国通办”政策的申请人还须提交:与户籍地要求一致的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薄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申请提交
(一)申请人须本人提出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
1、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应由一名监护人陪同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
2、持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二)首次申请港澳通行证的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的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三)常州户籍居民申请个人旅游签注、外地户籍居民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登记备案人员除外),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各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自助服务区自助申请,申请时需提交港澳通行证、缴费用银行卡。
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办理时限
江苏省户籍居民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港澳台单独签注均需7个工作日,外省户籍居民办理上述证件需要20日。
需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收费标准
1、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
2、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
3、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4、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
5、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
6、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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