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应办理《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经具有市外转院权的定点机构提出并办理审批手续。
一、常州工伤职工转市外就医需办理以下手续:
填写申请表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需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注明转院原因、拟就医的医疗机构名称等信息。
医疗机构审核
由常州市具有市外转院权的定点医疗机构(通常是三级医院)出具转诊意见,需经科主任签字确认,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单位盖章
用人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同意职工转院。
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至常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如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职工方可前往市外就医。
二、注意事项:
若情况紧急,可先行转院,但需在10日内补办转院核准手续。
市外就医仅限于转往本省省级、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和上海市市级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需回常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需携带病历、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手续完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常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保险】可获常州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伤认定申报入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及待遇申领流程/入口、工伤认定方式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