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离婚登记申请 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进入冷静期阶段。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时在冷静期阶段,一方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1年新版离婚登记流程业务办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政部、民政厅相关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婚姻登记系统的离婚登记流程做出调整。
办理步骤办理离婚登记需分为如下步骤:
1.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进入冷静期阶段。
2.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冷静期阶段,一方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离婚登记发证
在冷静期届满后,进入“登记发证期”。双方当事人可再次到现场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发证”。
4.自动撤回
在冷静期届满后30天,如当事人未前来办理“离婚登记发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日期计算的常见问题
问:如果周六是冷静期的最后一天,最早什么时候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发证?
答:冷静期遇法定休假日,需延后至第一个工作日。即周一视为冷静期的最后一天。周二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发证。
问:如果周五是冷静期的最后一天,最早什么时候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发证?
答:冷静期在工作日完成届满,不延后。如冷静期届满后为周六或周日,则到周一办理。
各环节材料
离婚登记申请
当事人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事人提供:身份证
离婚登记发证
当事人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回执单、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每人两张两寸近期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