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常州市民在异地就医后,需要报销医疗费用该怎么报销呢?哪几种情况是不在报销范围内呢?
办理条件: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的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怎么办?
①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
②选定点,从公布名单中选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登陆人社部社会保险网查询系统(si.12333.gov.cn)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③持卡就医,就医人员就医时一定要带上社保卡,它是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申请手续:
本市在市外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可向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申请,由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异地就医期限不少于六个月。在港澳台地区及出国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异地就医报销范围。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
2.本人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3.本人银联借记卡;
4.医疗费用发票;
5.详细清晰的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
6.门诊病历、出院记录(住院提供);
若为交通事故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中止执行裁定书或终结执行裁定书。
办理流程
(一)窗口申办
1.申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窗口办理;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申办人所提供的材料,若材料齐全即时处理,并告知办理结果;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申办人。
(二)网上申报+现场校核
1.申办人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sbs.czhrss.gov.cn/)网办大厅,按要求上传材料,工作人员后台审核材料,申办人可在网办大厅查询办理进度,并将收到短信提示告知材料审核结果;
2.材料审核通过,申办人将上传的材料邮寄至市社保中心,收到材料工作人员后台受理经办;
3.办理成功,申办人可在网办大厅查询及打印《常州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常州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并将收到短信提示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情况二:未办理异地就医、市外转院转诊手续
A、未办手续在异地患急病的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凭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发票原件、清单、社会保障卡、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至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B区审核,符合急诊规定的按我市市本级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B、未办手续直接在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限住院和门诊大病),可携带社会保障卡、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发票原件、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本人银行卡至市社保中心申请补助,医保基金按照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50%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