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本市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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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常州市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一览(点击查看)
申请材料
1、填写申请表;
2、交验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3、近期免冠两寸白底彩色数码照片一张(附照片检测回执单或刻录光盘);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单独申请商务签注的,需交验有效大陆证;
6、提交国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7、本人亲自办理;
8、可代办情形: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在原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和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名署时),交验被委托人身份证;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9、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我市异地申请大陆证的非本市居民,还应提交符合在我市申请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