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劳动事务代理为:代理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委托,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办理代办招工、代办就业手续、代办劳动合同鉴证、代办社会保险、代管人事档案、代办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代办工资计划审批、代办劳动年检等业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相关信息如下:
◆办事项目
代理人员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申请
◆受理机构
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或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办理依据
1、劳动保障部28号令:《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公共就业服务第二十六条
2、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劳社就管[2002]37号
◆申请条件
本行政区域内需要代理劳动保障事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和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城乡劳动者,均可委托各级(市、区)公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代理劳动保障事务。
◆办理部门
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或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
每周一到五
◆联系电话
0519-88117347
◆申请材料
1、个人填写《常州市个人劳动事务代理申请登记表》、提供个人户口薄首页、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和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退工退保有关材料。
2、代理机构个人签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建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关系。
3、按照个人申请与协议约定,委托单位或个人按时按期向代理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办事程序
1、由本人填写《常州市个人委托劳动事务代理申请登记表》;
2、提供下列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①户口薄首页、本人页(确定户口性质);
②常住人口登记卡;
③身份证;
④失业人员还应提供《就业证》或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3、经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出具《职工存档联系函》将档案资料调转到本中心;
4、档案资料中必须有以下材料:
①招聘或录用进单位的手续;
②劳动合同书;
③离开工作单位的原始证明材料;
④企业职工调整工资情况表(工资横卡);
⑤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手册;
5、签订个人委托劳动事务代理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
◆办理期限
即办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由本人填写《常州市个人委托劳动事务代理申请登记表》A4正面